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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基础知识

时间:[2014-09-23]

1.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目的是什么?

(1)宣传和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提高广大师生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的知晓率,牢固树立语言文字使用中的国家意识、法制意识和现代意识。

(2)加强学校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,加大管理力度,健全机构,建章立制,使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
(3)推动高校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,努力创建规范文明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,使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、标准化,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发挥基础、示范作用。

2.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依据是什么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是重新修订《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》的法律依据,教育部、国家语委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》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是评估的工作依据。

3.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
(1)坚持“重在建设、重在过程、重在实效”的指导思想,把评估作为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手段;(2)采取学校自评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原则;(3)定量与定性相结合;(4)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。

4.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指标体系是什么?

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两级指标,一级指标5项,二级指标14项。

一级指标为:指导思想、管理体制、工作措施、通用语言、通用文字。

二级指标为:思想认识、目标定位*、组织机构、工作网络*、规划计划、规章制度*、宣传教育*、科学研究、语言测试、汉字测试、教育教学*、校园用语、教育教学*和校园用字。(注:有*号的为核心指标。)

5.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采取的方式有哪些?

评估采取学校自评、专项工作汇报和专家进校实地考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。实地评估期间:专家组将召开座谈会;抽样进行师生问卷调查和语言法律法规和汉字应用测试;走访、巡视校内各院(系)、部门,检查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等语言文字工作情况。

6.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标准是什么?

根据《上海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〉》的要求:

(1)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(测试分数为80)以上水平,其中,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(测试分数为87)以上水平。

(2)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管理干部应达到三级甲等(测试分数为70)以上水平。

(3)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达到二级乙等(测试分数为80)以上水平。

7.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期限是如何划定的?

评估期限一般为3年,评估时要提供近3年的工作材料。

8.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结论分为几个等级?

评估结论分为达标、暂缓通过和不达标三种。

达标:判定为B档以上的Ⅱ级指标达到80%(即大于等于11条),且标注*的核心指标不能判定为C档。

暂缓通过:判定为B档以上的Ⅱ级指标达到80%(即大于等于11条),但标注*的核心指标有1条判定为C档。

不达标:

(1)判定为B档以上的Ⅱ级指标低于80%(即小于11条);

(2)判定为B档以上的Ⅱ级指标达到80%(即大于等于11条),但是标注*的核心指标判定为C档的超过1条。

9.上海市语委、市教委何时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?

2014年10月29日。

10.我校为迎接此次评估成立了什么机构?

2014年6月,我校成立了“语言文字达标迎评工作领导小组”,由戴健、陈佩杰担任组长,陈晓峰、詹萌、王玉林、平杰、赵光圣、施之皓担任副组长。领导小组下设迎评办公室(含若干工作小组),挂靠教务处。各学院、职能处室、直属单位组建了语言文字工作网络。

11.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网页建设情况如何?

我校已开设语言文字网,网址为http://yywz.sus.edu.cn,网站设有工作动态、通知公告、政策法规、资料下载、测试专栏、推普知识、评估专栏、工作网络等8个栏目。

12.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是什么?

指导思想:

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大局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,自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,认真学习、宣传和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《上海市实施<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>办法》,秉承“身心一统,德技相长,文理兼修,服务社会”的办学思想,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,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,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,渗透于德育、智育、体育、美育和实践教学等素质教育的各个环节。

目标定位:

(1)近期目标:以《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2-2020年)》为指导,遵循“以评促建,以评促改,以评促管,评建结合,重在建设”的评估原则,扎扎实实地做好语言文字工作,顺利通过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语委对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。

(2)中长期目标:紧紧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,深化内涵建设,注重语言文字工作的育人功能,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水平,努力创建规范、文明、和谐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,积极创建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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